近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意见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》,明确宁夏综合医改试点8项重点任务:到2017年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%,城市社区就诊率达到15%以上,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(不含中药饮片)降到30%以下,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%左右,城市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15%以上,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30%以上,社会办医的床位数和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30%左右。
作为国务院确定的第二批省级试点省份,宁夏明确:按照管办分开、政事分开的要求,探索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自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,履行政府办医职能;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、合理的人事薪酬制度、动态的价格调整机制、高效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;调整医疗机构药品目录,推行药品(医用耗材)流通配送“两票制”管理,开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;完善居民医保合理筹资和分担机制,完善大病医疗保障制度,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;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,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,推进和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,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;开展慢性病综合管理,建立高血压、糖尿病干预效果评价机制;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,加快推进社会办医;以自治区、市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社保卡平台为基础,着力打造全区综合医改信息管理平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