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病就医在基层,大病就医不出县。6月17日,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,烟台市已正式印发实施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实行“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”的分级诊疗制度,今年上半年,在蓬莱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,选择30种慢性病、常见病作为突破口推进。到年底,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县市区全覆盖,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%左右。到2017年,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服务体系,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%以上。
病历信息可在不同医疗机构共享
今后,烟台市将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。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以提供全科医疗服务为主;县级综合、中医、妇幼保健机构以常见病、多发病专科诊疗为主,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;三级医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为主,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和常见病一般诊疗服务。
探索县管乡用、县乡村一体化等基层卫生人才管理模式。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管理制度,岗位设置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。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,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。到2017年,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,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,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率不低于30%。
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区域医疗协同发展,实现电子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。到2017年,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80%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。
出院病例争取实行按病种付费
根据要求,烟台市将确定分级诊疗病种范围。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,在国家推荐的按病种收费目录内确定不少于50种疾病按病种收费,到2017年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不低于65%。
及时调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,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,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原则上相差不低于10%。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%以上和70%左右,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。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机制的打包支付模式,促进医疗联合体内部的双向转诊。2016年,力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30%以上的出院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。到2017年,全面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,按人头付费、按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付费方式。
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,合理设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,提高诊疗、手术、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,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,降低大型仪器检查、高值医用耗材、药品价格。
双向转诊管理专人负责
下一步,全市将建立稳定转诊渠道。每所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至少与2家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。推进二级以上综合、中医医院与康复、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建立横向转诊关系。由二、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%以上。
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管理。制定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,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转诊。转诊时,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,按照就近转诊的原则,落实转诊制度,履行转诊程序。上级转出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远程医疗、跟踪回访等形式做好对转出患者后续治疗、康复的指导。 |